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出现应该是这样的情景:全系新生大会,120个座位的教室有150个人在场,黑压压,都坐满了。知道辅导员脾气不好,谁也不敢迟到。就她一个,来晚了。 他刚毕业没多久,脾气不好却是全校有名的,时常沉着脸,天生没有表情肌。不是没有原因,他本来要
男孩和女孩在同一个办公室上班。 男孩英俊魁伟、幽默风趣,更有讨女孩子欢心的若干招数。在公司,号称“少女杀手”,几乎所有未婚女孩都为之倾倒。但男孩应付适度,迟迟“草心”未动…… 女孩文静,长相平淡,惟一一双清丽的眼总含有似雾的忧郁,像难解的谜面……女
他去了北方军营,她南下。在三年的等待里,她一直以为千山万水阻止不了两颗相爱的心。 爱情在书信里缠绵,却在相聚的时候,她突然之间感到他的陌生,她也曾努力地从记忆里搜索关于爱的片段,却难找回往日的柔情。 她想他们的爱情已接近尾声。 在一个深夜,她像
他20岁,他的爷爷80岁。他和爷爷住在上海。 爷爷曾是十里洋场上的富家少年,是在别墅花园钢琴的环境里长大的,早年留学给他一口漂亮的英文。爷爷在无数爱慕他的女孩中挑了奶奶,这一决定,不知伤了周围多少美人的心。 他和爷爷一起生活,他的父母则一直在内
男孩和菁恋爱的时候,总是走在她的身后。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问他:“是不是不喜欢和我走在一起?”他憨厚地笑笑说:“哪能呢?我高兴还来不及哩。”但她总觉得有一种孤独感,缺少安全的感觉。 但她总会得到他及时的提醒:“前面有个坑。”“车来了。”等到车子急驰而过
他俩认识已好长时间,可一块儿出来散步还是第一次。有时他们各自都弄不清楚对方到底对自己怎么样。反正他们的接触挺正儿八经的,从未进入过男女间谈恋爱时那种亲昵状态。 黄昏的都市流动着温暖的柔情,他俩沿着大街往前走。一盏盏街灯投下的光束在路面的反射下显现出朦胧
从大一到大三,我一直没有谈恋爱。因为我一直暗暗地喜欢着班上那个留着长发的男生,他叫邢风。 晚上熄灯前,寝室的七个女孩躺在床上谈论着如何接吻……就在那晚,我梦见我和邢风接吻了,在学校的操场上,他轻轻地搂着我,我盯着他的眼睛,原来梦中的他也可以如此清晰。
在一场关于职称的考试上,他向陌生的她求援,她并不太反感地施以援手。出考场时,他打趣地说:“我们是‘弊友’啦。”她竟然没有反感,还握了他伸过来的手。 于是,她和他频繁地见面。逛街、看电影和泡吧,经营一份比爱情淡比友谊重的感情。 她周围依旧围绕着追求者
我喜欢看广告片,里面有着长发飘飘暗香浮动的女孩。发哥掬一捧清水为心爱女子洗头的柔情,打湿过多少豆蔻女孩的梦啊! 比如我。16岁我开始留长发,发丝浓密,洗头时浸在水里仿佛一盆乌云。一边晾头发,一边听音乐,有点忧郁的感伤,仔细想来又是温暖的。 就像想起
深夜,寺里一人一佛,佛坐人站。 人:圣明的佛,我是一个已婚的人,但是我狂热地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佛:你能确定你现在爱上的那个女人,就是你生命里唯一的、最后的一个女人吗? 人:是的。 佛:你离婚,然后娶她。 人:可是我现在的爱
每天,小米都要去那个山坡。那里开满了蝴蝶花。害羞恬静的小米喜欢上了那像自己一样温婉的花。在这里,小米才觉得自由开心。 一连几个周末,宪生都会来这写生。挺直的鼻梁,清晰刚劲的脸庞,米白色的休闲外套干净明朗。小米从来没有看过他的眼睛,因为他总爱低着头写生。小
一次笔会上,认识了一位女学者,她是研究婚姻和家庭问题方面的专家。后来我们熟了,她告诉我她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并因此而开始关注婚姻问题。 这位女学者的前夫是一位诗人,他们是在一次演讲中认识的。那时她还是一名大学生,一个标准的文学青年,而他已在文坛小有名气了
约了几位好友一起赏雪,大家都带了各自的男女朋友,阿德也不例外。但奇怪的是阿德带的那位漂亮女子却不是他的女友小芸,阿德介绍说:“梅子,我同事。” 这是冬天的第一场雪,朋友们很兴奋地打起了雪仗。玩闹中我发现,一向大大咧咧从来不会照顾别
情人节的这天,他带她去买花。 这天的玫瑰贵得有些离谱,但他还是给她买了一束,不多不少,十九朵。售花小姐一边熟练地包着花束,一边巧笑倩兮地说,十九朵,代表天长地久。先生,祝福你们一生一世永远相亲相爱。 她捧花的手就抖了一下,微微的,笑就有些僵在脸上。他发
他几乎是她的仰慕者,从学生时代就看她的文章。她的行云流水的文字穿透时空,丰盈着他年轻的生命,让他对生活充满着美丽的激情。他一直以为她是白发苍苍之人,因此那种爱慕也只是单纯的爱慕。 一次机缘巧合的机会,俩人相遇,那时他才知道她也不过是他的年龄,红颜焕发青春
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你可能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但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你就是他的全部、他的整个世界。 雪花纷纷扬扬,像飘洒到人间的精灵。在一个寒冷的冬日,一对老夫妇互相搀扶着走进了麦当劳,像是从岁月的长长久久中走出来。在这个到处都是年轻人的地方,他们看
发生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的一件事,值得今天的许多运动员深思。当时最有希望夺得跳远金牌的是美国黑人选手杰西·欧文斯。他是当时的一位田径天才,一年前,他曾跳出8.13米的好成绩。 预赛开始后,一位名叫卢茨·朗格的德国选手第一跳
他俩讲的是同一个故事。 他是这样讲的——— 这几天风声越来越紧,为了保住我们在这个城市惟一的联络点,我们不得不一再搬家。每天清晨,我望着在睡梦中仍带一丝惊恐的她,心中十分歉疚,我决心与她分手,提出这话时我努力表现
法国鹅肝是天下美味,制作过程却很不人道。农夫先选一批一级肥鹅,然后每天灌之以酒。鹅中了酒精毒,肝一天天不健康地长大,变成原来体积的数倍,农夫杀鹅取肝,鹅肝的价值远远超过鹅的本身。 朋友认为制法残忍,坚决不吃鹅肝。子非鹅,焉知鹅之乐?也许肥鹅喜欢喝美酒,
在认识他之前,她从不知道男人也会有耳环眼。 是中学时代一个秋高气爽的游园日,他们在东湖划船。他先上船,回身来接女孩子们。她小心翼翼地跨上船舷,船一个摆荡,她踉跄地跌靠在他肩上,一眼看见,不禁低呼:“呀,你有耳环眼。”他早用力一捏
那是一个忙碌的早晨,大约8点半,医院来了一位老人,看上去80多岁,是来给拇指拆线的。他急切地对我说,9点钟他有一个重要的约会,希望我能照顾一下。 我先请老人坐下,看了看他的病例,心想,如果按照病例,老人应去找另外一位大夫拆线,但至少得等一个小时。出于对
她来的时候,他在擦他的小号。她看了他一眼,就去连长那里报到去了。 她的到来,对这帮男性公民们来说无疑是头号新闻。几个被硝烟熏得像黑猴般的战士像看外星人一样目送着她从坑道这头儿走向另一头儿;坐在一起打瞌睡的人都站了起来,几个人还因为神情专注而被手里燃着的
那时,她和他是热恋的情侣。 他大她三岁,他并不是每天都会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都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甘愿为她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不少女孩暗恋
平生伪造过的文字,是一封情书。 北大荒,一年的日子,有半年与白雪相对。雪之单纯、单调让人觉得无聊。打发日子最好的办法是打赌,其次是恶作剧。 壶盖是我一校友的外号,缘自何起因已记不起来了。壶盖比我们年长一两岁,以脏、懒、馋而遭人厌。壶盖身上养了不少虫
她和公司的老板吵了架,气呼呼地走在雨中,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溅起了水花,像极了此刻她的心情。而他,来自冰城哈尔滨,刚刚大学毕业,是来扬州觅一份工作。踌躇满志的他,四五天过去了,竟然无一收获,高昂的心顷刻间下沉,满心满脸的沮丧,一个人流浪在街头。 她手中把
5岁时,她在贫民区的巷子里被几个孩子拦住,抢走了快餐盒和水晶发卡。惊恐中大哭时,一个男孩跑过来,赶走了那些人,然后牵着她的手,陪她回家。她忘了问他的名字,只记得他手心的温暖。 6岁时,她转到新的学校上学。她的小礼服裙与其他同学朴素的衣着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在生活方面,玲最大的缺点就是有些丢三落四。当然,这主要是就钥匙而言。 这天下班,走到家门口,她才发觉钥匙不见了。崭新的防盗门,牢不可破,玲一筹莫展。邻居走过来说,找110试试看。于是她拨通了110,一个柔和的声音回答说:“对不起,我们太忙,不
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子,家世很好,又难得不骄矜。每次文艺晚会上她弹琵琶,雪白的手指在琵琶上一抹一跳,长发披垂在面颊上,只露出一个尖尖的下颌。我纵然是同性,也觉得真有活色生香这回事。 爱慕她的人自然是不计其数,其中有一个老实的男生。别人都会些小伎俩,他只勤勤恳
她和他新婚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 都是穷人家的孩子,结婚时只买了一张床。他们山里的男人几乎全出去打工了,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的信和寄来的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钱,或多或少。收到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
她与他分手时,他最后一次约她去那个常去的酒吧。在一场淋漓尽致的酒后,她醉了,她听见他说我会等你十年。她居然在醉中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一年后,她漂泊累了,她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那就是她当初草率地离开了他。她拂去憔悴的面容,坐在梳妆台前将自己打扮得
像许多年轻的恋人一样,他们生气、吵架、和好、生气、吵架……最后,他们分手了。 多年以后,她成了著名的作家,经历了很多的人和事,她跌宕起伏的感情生活比她的作品更为人瞩目。 不知为什么,她突然自杀了。一夜间,大报小刊,争先刊发她的新闻。她生前的作品,更
我与鸿从读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读同一所中学、高中也就罢了,后来我们居然还考进了同一所大学。再后来,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没有过多纷繁复杂的追求与被追求的情节,一切似乎是自然而然地发生。说起来,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水到渠成吧。 鸿说,他可能会去上海工作。他
他曾经深爱着夏,屈指数来,已经爱了六年了。而其中的整整三年,他们是隔天离海间各自度过的,因为三年前,她的父亲将她送到了新西兰。 接下来,便是天涯海角的距离,在分开的时间里,他渐渐学会了理智处事,明了奢望的距离。 第四年,他的单位组织集体旅游,景点繁
事故发生时,他正在不耐烦地看表。 在等了海伦两个小时之后,他决定回家。他心情忧郁,看见两个人等在家门口时,他更加不悦。 两个人中,一个是巡警,另外一个是邻居吉姆,他的老同学。 “汤姆,”吉姆说,努力掩饰自己的情绪,“这是巡警罗宾逊,我们可
他几乎是她的仰慕者,从学生时代就看她的文章。她的行云流水的文字穿透时空,丰盈着他年轻的岁月,让他对生活充满着美丽的激情。他一直以为她是白发苍苍之人,因此那种爱慕只是单纯的爱慕。 一次机缘巧合的机会,俩人相遇,那时他才知道她也不过是他那般的年龄,红颜焕发青
他第一眼看见茉莉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沉了———像是被冰山撞了的船,顷刻间便万劫不复。说起来,他是家境优越的高干子弟,而茉莉只是个乡下女孩子。举手投足,羞涩的、僵硬的,是未曾见过大世面的畏畏缩缩。受了委屈,只会咬紧了唇,睫毛
一个门童和一个大堂副理,只隔10米。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只隔10米。 一段焚心似的暗恋,只隔10米。 可他们的逾越,却花了至少两年。 立于大堂门旁的,是门童;坐在左侧席位的,是大堂副理。 他喜欢她,喜欢她乌黑亮丽的长发;喜欢她每一个浅浅的真诚的
大学里的第一年的冬天,我坐在校园里的长椅上,看一本书。有人走过来,是个男生,他说:“风很大,你穿这么少不冷吗?” 他穿着漂亮的夹克,他戴着一双十分精致的手套,他还有一张漂亮的脸。 我没有回答,我和他,从穿着上已分了阶层,他来念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