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菲快四十岁了,最近常在丈夫面前感叹:“唉,女人四十豆腐渣啊,没人拿我当盘菜了!”这哀怨的根源很简单,就出在她丈夫身上。 她丈夫姓张名永,是从事建筑预算工作的,天生少言寡语,用刘晓菲的话说,就是和他那些阿拉伯数字
那个细雨沥沥的日子,她和男友吵了架,怒气冲冲地从男友处出来。本来心情就坏,经过一个斜坡时,脚下的自行车一滑,不仅车滑出老远,措手不及中,她的手臂和膝盖全破了,有殷殷的血渗出来,融进地上的积水,血水蜿蜒地向前爬行,像一条触目惊心的蛇。 他路
阳光是惹祸的天使,她是从那天之后才知道的。沉默、孤僻,成绩却总是全班第一。没有人知道,她只是用此来堆砌她稀薄的骄傲。 日子宠辱不惊地,一天一天淡过去,然而那天,却似乎有些不同。她走了出去,立刻被满世界的旖旎春光包围了,夕阳暖暖地斜过去,她
一个善于炮制情爱的女作家却在此书中文笔冷峻、带着点狠劲,不仅让人怀疑:这是张欣的小说吗? 张欣的故事一向讲得漂亮,这次同样不例外:焦阳从小经历灭门惨案,对社会充满仇恨,管静竹因儿子查出脑瘫,被丈夫无情抛弃。两个人都有悲惨的经历,却有完全不
生活有时阴差阳错,你错过了一时,就似乎错过了一生。 有个男孩,在学校的新生联欢会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女孩笑如春花,聪明活跃,男孩对她几乎是一见钟情,却没有表露。因为男孩刚经过高中阶段循规蹈矩式的教育,对男女感情小心翼翼得令人难以置信,他想:
姥爷从45岁开始就因脑血栓卧床不起。患病后,姥爷的脾气越来越不好,渐渐地神志也有些不清,整天骂姥娘,经常在姥娘替他翻身时使劲掐她,弄得姥娘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儿女们看不过,就打算出钱雇个保姆,但姥娘说什么也不同意,她怕保姆不尽心,怕
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浪漫离奇的故事。前不久,一支由12人组成的欧洲探险队,进入非洲撒哈拉大沙漠进行探险和考察,蒂娜是这支“多国部队”中惟一的女性。 她深深爱着亚瑟,亚瑟同样也离不开她。临出发前,她和亚瑟一道说服了队长,
我一直很纳闷,妻子每次给母亲钱,总是一把零票子,给小孩却是一张整的,而娘和女儿都是自己的最爱。如果拿这事来跟妻子吵一架,妻子会因为被识破其心计而恼,女儿会觉得她爸没有偏爱她这个独生女而怨。为了家庭的安定团结,我一直没点破妻子那点小心术。
十五岁那年,我上初二。像所有愣头青的小子一样,我们每天的任务就是如何对付最“可恶”的数学老师,还有,就是往女生的抽屉里放死老鼠。 做这些事的时候,我内心里充满了巨大的快乐。散了学的我们,骑着一辆破自行车满大街疯跑,
真正爱你的人,大难来临时会在你身边。 真正爱你的人,除了你的父母兄弟姐妹,还有你的爱人。但并非只要是你的亲人,就一定是真正爱你的人;也不是跟你非亲非故的人,就不会是真正爱你的人。那些在你遭遇悲伤时,能和你一起痛苦、陪在你身边安慰的人,必定
这世界上,没有能回去的感情。就算真的回去了,你也会发现,一切已经面目全非。 电影《半生缘》的结尾,沈世钧去接回国的老友,没接到,却邂逅相爱至深的旧情人。在灯火昏黄人声嘈杂的饭馆,顾曼桢轻轻对沈世钧说:“能见面已经很好了&hel
那时候已是夏天了,夏天的季节很浪漫,可我的心情却低落到了极点,确切地说,我是让琳给甩了。 那阵子,琳和我正爱得如痴如醉,毫不夸张地说,琳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孩,长相很清纯很秀美,我更看重她有个多愁善感的性格,我固执地认为,越会伤感的女孩,感情
扣子落在地板上,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响,接着反弹了一下,就在沙发下面了。 在此之前女人修长湿润的手轻抚着扣子,停留了许久,扣子听见了女人心里某一种挣扎的声音。最后女人还是一手扶着扣子,一手扶住扣孔,四分之一四分之二,扣子终于离开了扣孔。 男
一个从乡下进城打工的女孩,爱上了一个城里的男孩。为了接近男孩,女孩用尽温柔,终于打动了男孩,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但这以后,女孩变了,她总是患得患失,害怕男孩会爱上别人,所以对男孩的行踪控制得很紧。 男孩出门时间稍微长一些,她都要盘问半天。
一个在南方大都市中长大的女孩,偶然遇到一个高大爽朗、说一口好听普通话的北方男孩,而且爱上了他,这连女孩自己也没有想到。 是让爱情止于爱情,还是再进一步? 那个寒冷的夜男孩第一次在她耳边说出一生的承诺,她听见自己心底的挣扎。 朋友建议她
出嫁前,女人考虑最多的是自己爱不爱他; 出嫁后,考虑最多的却是自己是不是被爱。 也可这样说,嫁前女人看重的是自己的感情;嫁后看重的则是对方的感情,是安全感。 这就如某人将几十年的积蓄存入一家曾令自己倾心的银行,钱一旦送进银行,倾心常常
那天下班乘公交车回家,我的前座坐着一位20岁左右的女孩子。穿着朴素,无甚出众之处,只是眼睫毛又长又密,从我站着的角度看下去,倒也让人很容易生出怜惜的。 站在车上昏昏欲睡,我无意中低头看她在摆弄自己的手机,仿佛期待着谁的电话,看了看没有,悄
她是我在高三教室里看到的第一个女生,长得不漂亮,瘦瘦小小,很安静。后来她就成了我的同桌。那时班里有些大胆的男孩偷偷给自己喜欢的女生写纸条,她也收到过一张。虽然我和她不过是很普通的朋友,但她却拿给我看,问我怎么办。我已经不记得我当时对她说了些
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爱上她的。他最喜欢像个孩子般趴在她怀里,脸颊紧贴着她的胸脯,侧耳聆听她心跳的声音。 “侧耳聆听她心跳的声音。”这是她大一时写的诗;她从小就觉得自己的心跳特别快,有时候运动稍微激烈些,心脏就好像要从
那年,他和她,因为爱情留在了北京。如果不是她,他可以回家乡做一个公务员;如果不是他,她可以回老家做一名中学教师,但为了爱情,他们留了下来。 四年恋爱不是说放手就能放手的,他们没有选择劳燕分飞,他们选择了为自己的爱情坚守,所以,几乎是为了一
冬天的风吹到哪里都是刺骨的冷。正午时分,当我出差乘坐的列车缓缓到达这个名叫“紫霞”的小站时,尽管车厢里沉闷依旧,却仍然没有人打开车窗换换空气。我的目光透过厚厚的车窗倦怠地打量着外面。看起来,这是一个很荒僻的小城。
所有的认识都是从不认识开始的。这两个人也是这样的。 是怎样认识的,那一天的天气如何?是那一天的白天还是晚上都不再重要。总之,是认识了。他们都因为能认识对方而高兴、喜悦。彼此很珍惜这偶尔的相遇,否则,以他的脾气,以她的性情,是不会轻易把自己
这是我在书上看的一个故事,很想讲给大家听。 一个女孩喜欢一个男孩很久了,却一直隐忍着不说。没过几年,男孩结婚了,女孩虽然很难过,但也没办法。 一次酒会上,女孩和男孩意外重逢了。女孩喝了很多酒,然后糊里糊涂地和男孩发生了关系。酒醒以后女孩
女孩终于要到临海的大学念书了,很是兴奋。女孩白净瘦小,像个没有长大的小姑娘。 在同屋的女孩都出双入对时,她还是独来独往。 同屋的女孩们都很“同情”她,没有男朋友,意味着周末的夜晚是很孤独的,新年晚会,也没有舞伴陪
那是一座小得不能再小的城市,在中国地图上,它悄无声息地躲在一个角落里,不注意看,还真发现不了。 原本,她是不知道那座小城的,直到在网上遇到了他,她才知道那座城市,知道它靠近黄海,风从东面吹过来的时候,涩涩的咸咸的。有一回她在网上问,你不怕
我家住在加州圣塔柯斯镇。每天早上,父亲都会由秘书开车送他去阿纳海姆镇的公司上班。 由于晚上父亲跟一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在一起喝了不少酒,比平时回来得晚些。 第二天早晨,当秘书将车子停在我家的楼下时,父亲才匆匆地洗漱完后赶去上班。我正好要去
我的父母在彼此目光相交的第一瞥即坠入了爱河,他们恩恩爱爱地生活了53年。我的父亲不仅浪漫,而且很幽默,他信口拈来的故事总能为我们的生活增添很多的乐趣。 比如说,父亲常常提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从日本归来第一次与母亲交谈的情景。当时,他正驾驶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
现在的人,除了身边爱情的走向,最关心的就是健康了,这种保养那种修炼,吃素的不沾一点荤,讲究营养搭配的每天少吃一颗维生素片都心慌慌———全打定了主意,要青春永驻,活成个不老的妖精。朋友手里几本烂熟于心的长寿
21岁之前,从来没有一个人说过我像流氓。那个秋天的下午,在森林公园门口,一个男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像个流氓。那时,公园的门口聚了好多人,大家都哈哈地笑了。笑得我红了脸,像是我真的做了什么流氓事儿。 那人说,哥们儿,我们在公园里拍一场戏,
他们初次的相逢,是在片场。她和他都是影片的主角。年轻的他们有许多共同的语言:戏里的角色、青春、生活,喜欢吃的食品、喜欢听的音乐…… 在电影中,他们一次次演绎着令观众潸然泪下的旷世奇恋,短短的几年之间,她就成了国
他会熬粥,会熬很香甜的绿豆粥。她不会熬粥,每次熬粥不是熬干了就是熬糊了。她胃不好,而且身体容易上火,经常喝绿豆粥能暖胃还能降火气。当她知道他会熬粥时,不禁对他产生了好感。 恋爱时,他一口口地喂她喝粥,她觉得他熬的粥香滑可口,粥里还包含着浓
七年前的一个黄昏,在上海一条临街的弄堂边上,他与她初次相遇。那时,她是一个卖花红的女子。他从小就爱吃那种水果,只是,在北方它叫海棠。离开故乡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温润的江南也有这种果实。刚从北方来到上海不久的他难免孤独,经常独自走在人群中倾听
嫁给他时,她的爱已是千疮百孔。爱情曾耗去她全部的激情,那人还是背叛了,让她心如死灰。年龄渐长,独身的念头慢慢被身边平淡而幸福的夫妻打消,同事介绍了他———一个普通的电气工程师,老实憨厚,薪水一般。 平静
那天,他们又吵了起来。才结婚一年,两人大吵小吵不断。他和她都想不通,婚姻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他们以为结婚是恋爱的延续,没想到延续的不是花前月下,而是柴米油盐。这次吵架的原因很简单,他晚起了几分钟,没有下楼买早餐。她在化妆间里化完妆,走出来看见
六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那年,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是她的忠实听众,她的声音闪电一般
那年,他还是一个17岁的孩子,在姑妈的家里,见到了16岁的她。一年后,他考进了一所北方的大学。他再次来到姑妈家,想看看那个让他魂牵梦萦了360回的女孩。可姑妈却告诉他:女孩因为没钱读书,到一个南方城市打工去了。他想办法和女孩的弟弟成了好朋友
曾经有个女人,是个小学教师。她的丈夫是驻扎在当地的军官。 夫妻俩新婚不久,恩爱异常。 她丈夫手下的兵瞅着红艳艳的她馋得口水足有三尺长,常与她开一些荤玩笑。她也不在意,像大姐姐一样与士兵们打成一片。 那年突然发生了地震,很凶猛,死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