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陪你, 我对小路无法交代 去年夏天,我去北京出差,办完公事,老同学小路招待我。我们吃了饭,又打算一起去舞厅跳舞,她说两个女孩子一起去没意思,而她的男友又正巧不在北京。想来想去,她掏出电话,要约一个叫何三的人,电话一接通,她
男人在遇到合法的妻子之前,情窦初开时大多用心爱过一个女人。这就是听爱人说旧人的妙处——寻常的倾诉里,说的人和听的人内心各有各的暗涌。 他们在一起经历了毕业、异地、等待和分手。他讲着讲着,担心说得太多对自己无益,
有人把婚姻比作跳舞,在一进一退中感受和谐的美妙。 她和前夫是同学,她喜欢他永远是一副平静如水的神态,比其他男生显得稳重可靠,给人一种安全的感觉。 前夫工作在机关,每天踩着钟点上下班,日子过得很悠闲。她在一家公司工作,陀螺般忙碌,
他和她在一起已经四年了,四年的爱情在喧嚣浮躁的都市已算是不小的奇迹。周围的人问他们何时结婚,她不语,只是微笑地望着他。于是他就说,不急,再过几年。其实,他知道,也许她是想结婚的,温情缠绵的时候曾有一次提起婚姻,他说心里还没有准备好结婚,不想
婚姻是什么? 婚姻就是个压力锅!已经有8年婚龄的我,对于这个问题张口就有答案。 大多数女人婚前是仙女,婚后是女仆;婚前是美食家,婚后是女厨子;婚前就想找个肩膀靠靠,婚后发现自己是很多人的依靠;婚前是月光族,婚后是理财师&hell
男人对他的爱情是不太满意的,他固执地认为自己应该有一位更出色的恋人,自己的女人不苗条,不艳丽,左颊有一颗巨大的黑痣。 女人在遥远的城市读书,终于要回了。男人去车站接她。这一对尴尬的恋人,都已不再年轻。 一路上男人想,是否应该结束
刚结婚时,我和先生相约:每次买回来的新衣服总要把纽扣重新加固。而我从来只缝先生的第二颗纽扣,因为第二颗纽扣靠近心脏。每当我低下头缝纽扣时,内心会涌起一股温暖的情愫。先生起初并不屑于干这种小女人的事,可是经不住我的软硬兼施,只好笨手笨脚地学着
睡眼蒙眬中,细碎的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这是一个男人早晨起床的情景,拖鞋轻轻地擦着地板,屋里还有夜灯的光。是醒来还是睡去?是梦里还是现实?我昏昏沉沉的。 几日来,由于感冒,我食欲锐减,口里只有淡淡的苦味儿,两片感冒通足以使我处于一种迷迷
新婚的时候,先生钟阳爱搂着我过马路,他高高大大,我只有1米56,他的一只胳膊正好圈住我。我就像一只贴在他身边的小猫一样,安全而舒适,很受宠爱的样子。没多久,我怀孕了,钟阳圈住我走路更小心了,生怕我有什么闪失。 渐渐地,他的胳膊搂不住我
那年结婚已5年了,出差大连回家时发现钥匙打不开防盗门了。仔细听屋里有男女的嬉闹声,是我最好的女友孜孜。我的头一下涨得老大,腿也不停地抖了起来。我硬撑着下了楼,打车到了父母家中。母亲看我脸色苍白,问我是不是病了,我只推说乘火车长途晕车,休息一
晚上,我去邻居周洋家串门,看见他在厨房里挽起袖子把一大桶食用油往一个很小的空油瓶里倒。 对这一大桶油我不陌生,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大桶油灌装在小瓶里,多麻烦啊!用时直接拎起来倒在炒锅里不就行了吗? 周洋笑了,解释道:&ldqu
有一个很经典的比喻:“爱情其实好像等车,这辆你嫌没有空调,不想上;那辆你嫌人多,也不想上;好不容易等到一辆人少的,你又嫌不能直接到达你要去的地方。于是错过了一辆又一辆可以搭乘的车,等到你着急了,想着随便上一辆车吧,却发现大多的车
烛光晚餐。桌两边,坐了男人和女人。 “我喜欢你。”女人一边摆弄着手里的酒杯,一边淡淡地说着。“我有老婆。”男人摸着自己手上的戒指。“我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你的感觉。你,喜欢我
结婚后,我发现丈夫特别喜欢喝茶。不过,我觉得茶水苦涩,一向都不喜欢,两个人也从没一起喝过茶。 這一天,丈夫精神有些落寞,他对我说:“坐下来喝一杯茶吧。” 我不忍拒绝,坐了下来。丈夫拿出一包茶,拆开后,倒进
雨田看起来总是温温柔柔,谁见了都说她脾气好,只有皓轩有苦难言,雨田是不爱发脾气,但她一不高兴就沉着脸,问她永远就一句:“没事儿。”时间久了,他觉得在家总是很压抑。 其实雨田最介意皓轩的小气。买东西,非打折不买。
在我婚礼的筹备阶段,我与妻子一起去见将为我俩主持婚礼的神父。 在指导我们策划了整个仪式的流程之后,神父特意嘱咐了我们几点,其中一个是在交换戒指的环节,我们不可以用钻戒,太过强调华贵的金戒与铂金戒也不行。 神父对此的解释有两点:一
她刚刚从国外回来,与丈夫一块儿回来度假。回家的感觉真好,可惜心中总有那么一丝疼痛。事情虽然过去两年了,虽然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她还是去找那个负心的他。 “在国外习惯吗?” “还好。你呢?&r
结婚前,女人总对男人说:“我嫁给你,是因为喜欢你现在的样子,希望你永远不要变,我们的爱也不要变。”结婚后,女人总在抱怨:“为什么结婚这么多年,你还是原来的死样子?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孩子也不管。我就想不
去年冬天,我去参加电视台组织的一个活动。开赛前,一群年轻人聚在一起聊天,一个哥哥掐灭了手中的烟头,然后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他的父亲离过七次婚,在当地颇为出名,而他恰巧判给了父亲。不相信爱情的他以玩世不恭的态度混到二十来岁,直到遇见一
有人说,两个相爱的人之间发生了矛盾,第一个转身的人就是他们感情上的天使。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只要感情的天使不死,爱就不会泯灭。 那是一个冷清的文学论坛,去的人不多。她总是午夜过去,看些文章,然后回几个帖。偶尔,她也
琳达是一家外企的项目经理,工作能力卓越,深受上司器重。最近她和一个男人走得很近,我以为她这次会给我们带来好消息,从而结束她长长的单身生活。 “要不你就好好观察下这个男人吧,你也不小了,相处看看。”我说。
女人的一生有几个美好的八年青春呢?八年来,他提过结婚,更向她求爱,但她就这样一直与他若即若离,直到有一天他黯然离去。 半年后她居然发现,他与一个只认识三个月的女人步入了礼堂,这是晴天霹雳。她一直想不通的是——八
她穿着白色的睡衣站在那里,眼中满是期待的神色。他坐在电脑前,转过头望着她,心中不禁一阵荡漾。 从座位上站起身,他张开双臂将她拥入怀中。“都快1点了,怎么还不睡?”她将头深深埋在他的怀中,语气中多了一丝委屈,&l
那一年,他40岁,正是男人风光的年龄,却意外破产了。于是变卖了别墅、轿车、股票及债券偿债,但仍有两个债主在他刚租下的20平方米的小屋里不肯离去。坐在屋角,与他一样憔悴的妻子突然站起来,脱下手上那枚结婚钻戒,放到了一个债主的手里,又默默地走过
难忘初恋,心疼父母而结婚 我和妻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在妻之前,我曾有过一个美丽伤感、永生难忘的初恋。 上大学时,我和同班的肖雨牵手坠入了爱河,肖雨是我今生爱过的第一个女孩,也许每个人关于初恋女友的记忆都是美好的,肖雨清纯可爱,善
丈夫从国外回来,为我带回了一瓶昂贵的香水。 在接过香水的一瞬间,我有一种由衷的感动,很想说上几句情话或给他一个热烈的拥抱,但觉得已经是结婚多年的“老夫老妻”,感情很稳定,可能不再需要这种年轻夫妻的亲密举动。于是
丈夫是很勤快、很厚道的一个人,也很爱她,常称赞她温柔贤惠、善良正派。然而,她不满足也不踏实,觉得这并不足以作为爱的证明。每个女人都希望别人把她当成大美人,虽然她知道自己并不美。终于有一天,她很不甘心地问丈夫:“难道你就从来没有觉
林之是我的同学,也是公认的校花。毕业后和我在同一座城市上班。但很少来往,但她的好消息却不断传来:丈夫升职了,她当母亲了。偶尔在街上遇见她,一身的珠光宝气优雅迷人,真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昨天遇见她。她还是那么美丽,较之以前更多了几分成熟
他认识她时,她真的一点也不美丽。但很可爱,有一点刁钻,有一点野蛮的那种。他高大,她娇小。于是那么高大的一个男人,就这么乐颠颠地跟在她身后,听着她娇声地指着东,再指着西,那么胡搅蛮缠,飞扬跋扈。他喜爱得实在不行,每天会抱起她,转着圈。她抱紧他
相亲能遇到真爱吗?要是让一个月前的念锦回答,她会非常肯定地说,能!因为通过相亲,她遇到了她眼里对的人。 26岁对女人来讲,还不到心急火燎被催婚的年纪,但念锦自己急,她每天想的都是如何把自己嫁出去。于是,带着目的的交往总是如此有效率:合
我身边有这么一位朋友,她很喜欢撒娇,有一颗少女心。撒娇在武汉话里叫“者”,朋友便得一绰号——者者。而她的丈夫成熟稳重,偶尔有点大男子主义。 者者常常抱怨婚姻:无趣、琐碎、男人不体贴关怀。
那是许多年以前了,他们正在热恋。买来手机的第一天,他们坐在分道而驰的公车上,他收到了她发来的短信:我想你。这是他们第一次用短信联系,很长时间,他都舍不得把这三个字删掉。 那时,他们分住在这个城市的两端,聚少离多,短信成了他们谈情说爱的
A 朋友周周已经结婚了,但是打算先享受两年二人世界,她说:“看了太多女人生育以后面临的各种问题,都有点不敢生孩子了。” 生孩子对婚姻的影响,的确很大。据调查,产后的第一年是婚姻中最艰难的一年,无数的爱情巨
婚姻中有没有娇艳的玫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点点滴滴的细节。细节的温暖让人感到幸福,让女人成为秀外慧中的魅力女人。 系着围裙正要下厨时,老公的电话来了,要我6:30到“小蓝鲸”,说朋友们在那儿请他吃饭。挂电话前老公
我对他一见钟情 第一次见到肖宁时,我大学还没毕业。 当时是表哥带着一个同事到学校找我,那个同事就是肖宁。那天肖宁穿着一套灰色的休闲服,瘦长脸,浓浓的眉,眼睛细长,笑起来有点害羞的样子,颇像我喜欢的金城武。 看到他的第一眼,
她是个有故事的女人。遇到他之前,她有过很多男朋友。那天她来月经,肚子疼痛难忍,他来看她。熬了香甜的红豆沙粥,一口一口喂给她吃。 晚上他没有回去,趴在她的床头,用手轻轻地抚摸她的小腹,掌心里的温热传过肌肤浸润到她的心底,她觉得温暖、甜蜜
结婚不过两年,她就感觉倦倦的。 想不起来,他最后一次说“我爱你”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也不会再因为天冷,买两个烤红薯,傻傻地等在她的厂子门口:她亦不会再为他上楼的脚步声而心跳,每天依然一日三餐地忙活,却很机械,当初
半夜三更接待离家出走的女友,是我非常愿意做的一件事。倒不是自己多么博爱,而是觉得在一个熟悉却又陌生的城市,在我们统统远离了童年与故乡之后,能够不太费劲地找到一处留宿之地,总能使这个城市与这个世界于冰冷之中,仿佛有了那么一点温暖,而那场婚姻在